一、制定依据
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文件的通知》(云医保〔2024〕59号)、《昭通市医疗保障局 昭通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昭通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文件的通知》(昭医保〔2024〕52号)精神,结合彝良县实际,确定我县202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按照国家规定最低个人缴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670元。
二、目标要求。确保全县综合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落实重点人群医保待遇。
三、居民医保缴费对象及时间。
未参加职工医保或者未在统筹区外参加居民医保的户籍人员可以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在彝良县常住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不受户籍限制,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
新生儿。新生儿出生当年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全年均可缴纳本年度居民医保保费。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为新生儿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后的次月至12月31日。
外来人员参保(变更)缴费。携带在本地居住的相关证明到居住地所在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缴费。在彝良县以外参保的人员,须先到原参保地办理停保手续后,在彝良县办理参保缴费。
四、缴费标准
普通群体缴费标准。202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按照国家规定最低个人缴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670元。
特殊群体资助缴费标准。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给予每人每年120元定额资助;“三类对象”给予每人每年180元定额资助;稳定脱贫户2025年资助参保标准为每人每年45元。具有多重身份人员,按照就高原则和不重复资助原则,予以资助参保。各类特殊群体缴费资助标准,在征缴期间,若上级下发新的资助标准文件,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五、参保时限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5日,待遇享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非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从缴费当月起3个月内为医保待遇享受固定等待期,固定等待期内参保人员不得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具体缴费标准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25日,个人缴费每人400元;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25日,个人缴费每人1070元。
六、缴费方式
线上自主缴费。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小程序、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或支付宝小程序、农信社(农商行)手机银行APP等渠道办理。
线下缴费。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银行卡到当地村(社区)城乡居民社保费代缴点进行POS刷卡缴费,也可到农信社或农业银行网点,由银行工作人员柜面办理缴费,或在自助终端机上缴费。
参保缴费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咨询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也可以电话咨询县税务局和医疗保障局!
县税务局联系电话:0870-3185083
县医保局联系电话:0870-3199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