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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彝良县消防救援大队 《彝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彝良县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彝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彝良县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14 点击数:  来源:彝良县消防救援大队 字号: [ 复制链接 ]


《彝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彝良县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彝政办发〔2024〕10号)(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24年3月12日印发。为使公众更好的知晓、理解《方案》的主要内容,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与目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彝良县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依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方案》和《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两份重要文件,旨在进一步加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特别是针对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能力。该《政策》旨在补全彝良县在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能力上的短板,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和基层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重特大火灾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

本《方案》的指导思想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国家机构改革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在工作中,坚持“两个至上”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同时,注重守正创新、实事求是,以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这些指导思想和原则为彝良县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遵循。

三、建设标准解读

(一)人员编配

县级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按80人编配,乡镇级队伍则根据乡镇规模和实际情况进行编配,其中牛街镇、小草坝镇、龙街乡按15人/队编配,其他乡镇按10人/队编配。队伍的组建将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彝良县消防救援大队)及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通过新招收专职消防员和整合乡镇力量来补足差额。所需人员保障经费将由县财政按标准纳入县预算予以保障。

(二)营房设施

县级队伍的营房将采用调剂或租用等方式解决,而乡镇队伍的营房则由各乡镇根据“独立办公、方便工作生活、满足执勤备战、利于出警战斗”的原则,立足现有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营房设施进行统筹解决。

(三)车辆装备

按照“紧缺急需优先、逐年分批补齐”的原则,充分整合县应急局、县林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各乡镇武装部现有器材装备,确保队伍正常运转。优先使用2024年国债项目资金采购紧缺急需器材装备,并通过整合资金、谋划项目等方式补齐器材装备欠账。应急、林草、财政部门需做好车辆装备采购和储备,据实补充森林火灾扑救应急物资和损耗器材装备。

(四)管理模式与职责分工

县级队伍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模式,负责建队规划、人员招录、绩效考评、管理训练、业务指导和调度指挥等工作。 各乡镇则主要负责队伍的日常管理和工作保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经费保障,县应急局和林草局负责营房建设和县、乡两级队伍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所需装的保障工作。县人社局则负责指导专职消防队员的依法招聘和参保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也将按照职责和政策要求, 支持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五)待遇保障

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经费将按照10万/人/年的标准予以保障, 以确保队员们的合理待遇和队伍的稳定运行。 

(六)管理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模式,建立思想政治学习、队伍执勤备战、党团群组织、安全管理等制度,实行日常量化管理、季度体能技能考核和年终工作绩效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定和晋升岗位等级、发放和调整工资、推先评优和续订、解除、终止合同的主要依据。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纳入119调度指挥体系,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指挥调度,实行集中培训、定期轮训等制度确保掌握必要的技能,保持队伍战斗力。

四、政策意义与影响

该《方案》的实施将对彝良县的森林火灾扑救和综合应急救援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通过明确队伍建设标准和待遇保障,将进一步提升彝良县的火灾应急响应能力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重特大火灾风险。同时,该《方案》也将推动彝良县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关于印发彝良县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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