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 支持IPV6
2023-05-19 彝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彝良县易地搬迁扶贫车间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彝良县易地搬迁扶贫车间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19 点击数:  来源:彝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 [ 复制链接 ]


一、管理办法拟定的背景

为巩固脱贫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彝良县易地搬迁扶贫车间带贫减贫作用,依托安置区帮扶车间,建立引进和退出机制,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强化入驻企业服务管理,持续落实帮扶车间租金优惠政策、企业吸纳就业奖补等政策,提高企业生产能力,吸纳更多易迁劳动力就近就业。

二、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企业入驻条件及程序、奖补政策、日常管理、附则五章。

《办法》主要内容:

一是招商引资入驻扶贫车间的企业为劳动力密集型节能环保的企业,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入驻扶贫车间协议、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入驻扶贫车间(厂房租金:参照《昭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昭通市人民政府拱贫开发办公室、昭通市搬迁安置局关于印发昭通市东西部扶贫协作产业招商引资办法(试行)扶贫车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昭工信发〔2020〕19号文件规定,不低于4元/㎡/月,每年一交,租金由属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收取后足额上缴国库)。

二是2024年12月底前,入驻企业正常运营、吸纳就业人数。

达20人/1000㎡且员工动态稳定达80%以上的,交纳的租金全额奖补企业;若未达到标准的,按照厂房使用面积吸纳就业人数的比例返还租金;2025年-2030年内,入驻企业正常运营、吸纳就业人数达20人/1000㎡且员工动态稳定达80%以上的,交纳的租金按照50%奖补企业;若未达到标准的不再返还。

三是人社局对入驻扶贫车间的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授予“就业帮扶车间”牌匾,对已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按规定可给予奖补。

四是入驻企业除享受国家、省、市出台的优惠政策外,还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给予企业优惠政策。

五是明确了入驻企业退出机制和各相关行业部门的管理服务职能职责。


彝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彝良县易地搬迁扶贫车间管理办法的通知 


  
  • 网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