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系列决策部署。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昭政发〔2023〕19号)精神,建立健全彝良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与服务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稳定房地产行业、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的作用。
二、出台背景
深刻领会《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昭政发〔2023〕19号)指导思想,以《意见》内相关要求及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排,需尽快启动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出台了彝良县关于贯彻落实《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工作要求,出台了《彝良县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扩面实施方案》。
三、任务目标
将住房公积金作为彝良县实施市委“六大战略”的重要平台,推动住房公积金全面助力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更好地服务于全县、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四、主要内容
促进彝良县“诚信公积金”“智慧公积金”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县县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政策落实、资金管理、服务提升、体制机制完善等重点工作,确保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高效、服务优质。
五、相关要求
按照《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昭政发〔2023〕19号)、彝良县关于贯彻落实《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意见》、《彝良县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扩面实施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分类有序推进制度覆盖,全县村(社区)干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三支一扶”人员、行政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规模(限额)其他非公经济组织、社会团体,逐步实现全员覆盖。住房公积金财政配缴资金纳入市、县(区)财政支出“三保”范畴,按月足额予以保障。
彝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彝良县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扩面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