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9 彝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彝良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关于彝良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7-29 点击数: 872 来源:彝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 [ 复制链接 ]

一、印发背景

    为深刻吸取玉溪华宁2.20”、昭通镇雄“4.17”较大交通事故教训,持续推进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2020516日《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昭通市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办202020号,人民政府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为贯彻落实政府治超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大全治超工作力度,结合彝良实际,制定《彝良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形成强大震慑,严厉打击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强行冲卡、非法改装(加高货箱栏板、加长货箱)车辆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公路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以完全消除“百吨王”和“超载100%”现象为基本目标,逐步达到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全盘治理,坚决杜绝因超限超载引发的公路交通安全事故,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超限超载治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增强政府治超责任主体意识,压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要做好辖区内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无牌无证、非法改装和违法超载超限运输车辆排查和安全监管工作,做好辖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交运局、公安局、工科局、市场监管局、交警大队、公路分局、路政大队、运管分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权责清晰、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科学长效的治超工作体系。

    二是严格执行定点与流动相结合的联合执法模式。彝良县治超办协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路部门、运管部门,采取定点与流动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四班三运转“模式开展联合治超工作。

    三是强化源头治超。落实重点货源企业治超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情况的监督检查,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并将监管情况抄报县安委办;加强货运车辆准入管理。货运车辆出厂、销售、注册登记和运输许可证发放实行“谁发证、谁负责,谁许可、谁把关”制度。要严把车辆准入关,对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等要求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不予登记和发放车辆号牌;对未进行车辆登记和发放车辆号牌的车辆,不得发放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严厉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公安交警、运政部门要加强对货运车辆的检查,涉及非法改装的要责令恢复原状并从严从重处罚,及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在办理申领审验合格标志时予以重点审核。对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货运车辆上路行驶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收缴,强制报废。   

    四是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对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等行为实施处罚后,处罚情况要及时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