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彝良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结合用地市场的需求,我局拟对彝良县29-2024-10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该宗地位于彝良县小草坝镇大桥村坝头组,土地已经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批准。现将该宗工业用地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如下:
一、规划设计要求
(一)用地情况
1.性质:一类工业用地(M1);
2.位置:彝良县小草坝镇大桥村坝头组;
3.面积:3334.59平方米;
4.出让年限:50年。
(二)经济技术指标要求
1.容积率(R):≥1.0;
2.建筑系数:≥40%
3.绿地率:L≤20%;
4.建筑高度H≤24米;
5.投资强度:≥500万元/公顷;
6.机动车位按照0.1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计算,并需满足《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
7.工业用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总建筑面积的15%,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8.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二、功能布局及设计要求
(一)城市设计要求
规划方案应考虑建筑群体的空间布局和景观环境艺术设计。
(二)建筑设计要求
建筑设计应体现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要求并有一定的风格。建筑设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建筑设计规范。建筑形式、立面、造型、色彩、广场、绿化应简洁明快,富有现代气息。
三、其他规划要求
满足环保、消防、人防、抗震、节能、减排、防雷、公安、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防洪)、市政、教育、体育等各项法规、规章、规范、规定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报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四、宗地规模
总控制用地面积为3334.59平方米。
以上信息公布后,15日内有用地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彝良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
彝良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