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政通告〔2024〕37号 彝良县人民政府关于淘汰关闭彝良县红岩采石场等8座矿山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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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彝良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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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规定以及《彝良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四个一批”清单公示》,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彝良县红岩采石场等8座矿山依法予以关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闭矿山名称
彝良县红岩采石场
彝良县洛泽河蚂蝗沟采石场
彝良县荞山乡干河沟砂石料厂
彝良县龙街泽富砂石厂
彝良县朋君采石场
彝良县龙安岩湾砂石厂
彝良县牛街镇岩湾沟采石场
彝良县发达岩头铅锌矿
二、有关要求
(一)本通告关闭的8座矿山企业务必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拆除生产设备及生产生活附属建(构)筑物,消除安全隐患,妥善遣散从业人员,及时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义务,恢复生态。
(二)洛泽河镇人民政府、荞山镇人民政府、龙街乡人民政府、龙安镇人民政府、牛街镇人民政府、角奎街道办事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县人民政府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做好矿山关闭工作,落实矿山关闭后的监管职责。
(三)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彝良分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电局等相关部门及时注(吊)销上述矿山企业相关证照,清理收缴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停止供电、拆除供电设备等后续工作。
三、通告时限
本通告期限为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9日,共7天(不含节假日)。在通告期间,凡对关闭上述矿山存在异议者,请在通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彝良县自然资源局矿管股反映,联系电话:0870-5122076。
彝良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