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各驻彝有 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为持续做好我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和计生特殊家庭综合保险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生保险统计周期
计生保险统计周期为:上年度11月1日至当年10月31日止。
二、计生保险推广范围
(一)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凡年龄0周岁以上及65周岁以下的所有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均可参保。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要在全面动员已参保群众续保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推广力度,发动更多群众参保,切实增强广大群众抵御意外风险能力,减轻因意外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特殊计生家庭护理险。对二孩政策实施之前的计生独生子女失独家庭成员,年满49周岁及以上父母(不包含再婚育子女或领养子女的父母),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由省级财政全额出资,全部纳入计生特殊家庭综合保险保障范围。县计生协会要强化与各乡镇(街道)和县卫健局相互协作,全面做好全县特殊计生家庭的统计上报工作,中国人寿彝良支公司要一对一服务,全面做好承保、续保等相关工作。
三、计生保险工作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计生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服从和服务省委“3815”战略,市委“五大强市”战略和“产、城、人”三篇文章决策部署,按照省、市计生保险工作会议要求,着力推动全县计生保险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计生保险是中国计生协、中国人寿保险为计生家庭规避意外风险、降低和减少损失推出的一项惠民保险业务。自2009年推广实施以来,在意外伤害事故中,计生意外伤害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形成了有力互补,有效助力我县基层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了民生保障“安全网”、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信赖。各乡(镇)街道、各县直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计生保险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上来,把认识深化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中,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展现群众性特点,在解民忧、帮民困上共同担当,积极作为。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县计生协会要与中国人寿彝良支公司深度合作,充分利用“春节”人员流动的黄金时期,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对计生保险的宣传力度。如:在集镇“赶街天”分发宣传单,扩大政策知晓面;对乡村干部宣传政策,增强干部认知度;用已理赔的典型案例引导身边群众,提高群众接受度;“一对一”服务计生特殊家庭,换取群众认可度,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浓厚氛围。
(三)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县计生协会、中国人寿彝良支公司要通力合作,强化沟通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动计生保险推广工作落实,确保在每年3月31日前实现我县推广普及 为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发挥应有作用。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要加大宣传,积极引导干部职工自愿参保,鼓励干部职工为挂帮对象投保(由单位统一收取保费后,存入中国人寿彝良县支公司指定账户,并将投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报至中国人寿彝良支公司)。
(四)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在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框架内开展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一切形式主义、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严禁在计生保险推广工作中层层加码,增加基层负担;要围绕“民需、民愿、民想”抓落实,尽可能利用“商户保”扫码出单,降低携带现金帮助缴费可能产生的风险。
(五)其他要求。
1.县计生协会和中国人寿彝良支公司要认真总结计生保险推广普及中的经验和做法,及时研究解决计生保险推广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各乡镇(街道)计生协会的指导,在全面做好计生保险政策解答、案例宣传等相关工作的同时,加大对辖区内参保群众发生意外事故的动态跟踪服务力度,主动提醒、指导群众进行报案、理赔等工作,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利益。
2.中国人寿彝良支公司要切实履行保险的主体责任,保障参保对象的合法权益;重点做好对乡镇(街道)联络员、村(社区)协保员的业务指导,使其熟练操作业务,对于相关保险问题,要耐心、细致地解答;要建立投保绿色通道,避免出现因办理投保手续不及时,而让计生家庭利益受损的情况发生;在收到村(社区)协保员信息后应予回复,并及时催收保费入账。参保对象出现参保范围内意外事故时,要优化理赔程序、提高理赔效率,全面做好理赔服务相关工作。
联系人:文德林,电话0870-51289;邮箱:1310420735@qq.com。
附件:1.险种介绍.pdf
2025年1月17日
滇公网安备530628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