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发〔2022〕10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60号),进一步加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补全彝良县森林草原火灾扑火能力短板,参照《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结合彝良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两个至上”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守正创新、实事求是,全力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和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化解重特大火灾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
二、建设标准
(一)人员编配。县级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按80人编配,乡镇级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按10人/队编配,其中牛街镇、小草坝镇、龙街乡15人/队编配,分别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彝良县消防救援大队)及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组建,通过新招收一定数量专职消防员和整合乡镇力量补足差额,所需人员保障经费由县财政按标准纳入县预算予以保障。
(二)营房设施。县级队伍营房采用调剂或租用等方式解决;乡镇队伍营房由各乡镇按“独立办公、方便工作生活、满足执勤备战、利于出警战斗”的原则,立足现有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营房设施统筹解决。
(三)车辆装备。按照“紧缺急需优先、逐年分批补齐”的原则有序解决,充分整合县应急局、县林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各乡镇武装部现有器材装备确保队伍正常运转。用好2024年国债项目资金,优先采购编配紧缺急需器材装备;采取整合应急、林草部门行业资金、谋划项目等方式积极补齐器材装备欠账。应急、林草、财政部门做好所需车辆装备采购和储备工作,据实补充森林火灾扑救应急物资和损耗器材装备。
三、职责任务
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主要承担以下职能任务:
(一)火灾扑救类。森林、草原、民房等火灾类扑救。
(二)应急救援类。道路交通、群众遇险,地震、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故处置。
(三)为人民服务类。参与社会救助和市域社会化治理,承担消防巡查、综治维稳、水旱灾害防御等各类社会服务。
(四)灾害防范类。定期开展日常消防检查、森林防火、气象等灾害巡查;开展消防安全、自然、气象灾害防范宣传培训和法律法规普及;辖区灾害防御和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灾害事故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灾害事故处置演练;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安全责任制,针对发现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五)其它。完成同级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应急、林草、财政、人社、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和督促落实。
(二)职责分工。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坚持“政府主建主用,消防主管主训”的原则,县级队伍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日常训练管理,乡镇级队伍由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管理。县消防救援大队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模式,负责建队规划、人员招录、绩效考评、管理训练、业务指导和调度指挥;各乡镇主要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经费保障;县应急局、林草局负责营房建设和县、乡两级队伍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所需装备的保障工作;县人社局负责指导专职消防队员依法招聘和参保;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和政策要求,支持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发展。
(三)待遇保障。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经费按照10万/人/年的标准由县级财政进行保障(含基本工资、六险一金、高危补助、伙食费、被装费),纳入县消防救援大队部门预算,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编制申报、统一列支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专职消防员在业务训练、灭火救援中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工伤、医疗等待遇,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由应急、林草、民政、消防部门按照规定申报。依法签订聘用合同的专职消防队队员,按照《昭通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规定的优待政策执行。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享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同等道路优先通行权,免缴车辆通行费、停泊费,免于超限超载检测。
(四)管理指挥。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模式,建立思想政治学习、队伍执勤备战、党团群组织、安全管理等制度,实行日常量化管理、季度体能技能考核和年终工作绩效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定和晋升岗位等级、发放和调整工资、推先评优和续订、解除、终止合同的主要依据。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纳入119调度指挥体系,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指挥调度,实行集中培训、定期轮训等制度确保掌握必要的技能,保持队伍战斗力。
附件:森林火灾处置车辆器材装备配备标准
《彝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彝良县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滇公网安备530628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