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云政发〔2023〕36号)精神,结合彝良实际梳理形成《彝良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以云南省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为基础,遵循“只减不增”的原则,结合县级实际,对于场地能满足要求、进驻后有利于提升办事效率且不涉及国家秘密等敏感事项的,不列入负面清单,做到负面清单事项只减不增,对本地依法依规自行设立的政务服务事项,一体进行梳理编制。
二、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集中办理
(一)推动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全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及相关县直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改善硬件环境,优化布局、完善功能,满足政务服务事项进驻需求,加快整合监督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以外单设的政务服务窗口,于2024年3月底前将负面清单外的事项统一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提供办理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中央驻滇单位和各级部门派出机构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应当进驻所在地或派驻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二)推行进驻事项纳入综合窗口统一受理。政务服务中心要科学合理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应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申办受理系统,推动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于2024年3月底前将进驻事项全面纳入综合窗口“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实行办理结果免费寄递,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严格按照统一发布的办事指南提供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提升政务服务办理质效,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实行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要结合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调整情况和部门业务工作实际,及时优化并动态调整更新负面清单,不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二)完善综合窗口及派驻人员授权机制。各县直相关部门要加快推动进驻事项委托、授权工作,对即办事项,授权本部门“首席事务代表”在政务服务中心当场办理、即时办结;对承诺办结事项,授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率先在经营主体登记、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领域,推行“收件即受理”。对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能力、资质等有要求的,各进驻部门要会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及时组织开展培训、考核,确保有关窗口工作人员符合岗位要求。
(三)严格监督考核机制。对不进入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在云南政务服务网集中公布详细办理地址和咨询、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要将负面清单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政务服务考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综合窗口委托、授权和“首席事务代表”制度落实进行指导监督,加快推动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集中办理。
附件:彝良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
彝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彝良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xlsx
彝良县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版)的政策解读
滇公网安备530628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