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县司法局是彝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中共彝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设在彝良县司法局,接受中共彝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彝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彝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彝良县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有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统筹全县乡(镇)、部门贯彻落实中共彝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划、部署。
(二)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县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有关部门报送县政府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
(三)承办县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制定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实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统筹组织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管理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装备、执法执勤公务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采购、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调指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监控、报警、信息、应急指挥等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信访、扶贫、财务、信息、综合考评、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落实县级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标准规范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资源库、业务系统的建设和推广运用工作。负责信息化硬件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物资装备、警务装备、执法执勤车辆、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
(二)法治督查与行政执法监督股(行政审批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提出督查意见、问责建议。负责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接受乡(镇)、县直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中的重要问题和争议。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县司法局“放管服”有关工作。推动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统筹县直部门开展相关县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制定后评估、协调有关争议和问题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统筹县直部门开展相关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办县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三)社区矫正管理股。加挂彝良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牌子。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四)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负责承办县政府、县司法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承办重大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专职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承担彝良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具体工作。在对外开展工作时,使用彝良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名称、行政复议专用印章。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彝良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在对外开展工作时,使用彝良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的名称、印章。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彝良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办公室工作。开展人民调解相关工作时,使用彝良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办公室的名称、印章。
(七)律师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指导、管理律师工作。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法学教育工作,统筹律师参与全县普法和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政工室。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和党建、党风廉政工作。政工室设组织培训股:
(八)组织培训股。负责机关党群、党风廉政工作。指导、管理派出机构、直属部门和全县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有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处理局党组日常事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人事工作。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组织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办本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派出机构
在15个乡(镇)分别设置司法所,为彝良县司法局派出机构,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以彝良县司法局管理为主,其主要负责人的调动、任免、奖励等应征求所在乡(镇)的意见。司法所名称规范为“彝良县司法局xx司法所”。各司法所设所长1名(副科级)。
司法所主要负责:协助贯彻基层全面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组织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开展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四、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刘家斌,男,汉族,1970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伍坤,男,汉族,1977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公共法律服务、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法治审查工作;监督管理指导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工作,监管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负责路域环境整治、发展改革、行政审批、关工委、民兵建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双随机一公开、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法治督查与行政执法监督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律师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联系:洛泽河、龙街、奎香、树林司法所,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朝彦,男 ,汉族,1975年12月出生,专科学历。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普法强基、常态化扫黑除恶、缉枪治爆、防性侵、统战民宗、防诈反诈、禁毒防艾、反恐、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务、环保、林草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县司法局扫黑办)。
联系:荞山、海子、龙安、小草坝司法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忠元,男,汉族,1979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司法所基层基础建设、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综治平安建设、命案防控、校园安全、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远程探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安置帮教办公室、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社区矫正股(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联系:角奎、发界、钟鸣、两河司法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青,男,汉族,1990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股、财务、审计、采购、工程招标、保密、档案、统计、司法行政服务保障、新闻宣传、信息报送、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政务服务热线交办、信访、部门安全、网络信息安全、舆情管控、疫情防控、创文创卫、网格区域巡查、应急、防汛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办公室(财务室)。
联系:龙海、牛街、柳溪、洛旺司法所。
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黄娟,女,汉族,1992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政工、党建、党党风廉政建设设、人事、干部管理、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政法挂千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妇女儿童、共青团、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政工室(组织培训股)、司法局联建党支部。
四级调研员:赵永霖,男,汉族,1968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协助局长工作,抽调在县天麻产业办公室。抽调期间不分管具体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级主任科员:邓平东,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专科学历。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司法局联建党支部及工会、红十字会、老干部、残疾人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班子成员分工实行AB角联系制度,既分工负责,又协作配合。分工协作AB角关系为:伍坤—陈朝彦;王忠元—张青;黄娟—邓平东。
上述分工实行“一岗双责”,并负责分管联系领域安全生产、党党风廉政建设设、司法所建设、政法挂千村、普法强基、综治平安、信访维稳等工作,承担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党党风廉政建设设第一责任。
五、办公地址
彝良县角奎街道渔湖大道1号行政中心1号楼1楼
六、办公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周末除外)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0)5124760
负责人姓名:刘家斌
滇公网安备530628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