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局2016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及附表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县住建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住建部门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把群众特别关心关注的事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并根据工作重点变化,不断拓展和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
(一)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完善。县住建局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股室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2016年,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督促,把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县住建局明确了日常工作管理机构和管理员职责,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员作为具体的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系统运行、网络安全管理等工作。
(三)加强学习,努力营造氛围。一是通过彝良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立公示栏,宣传住房保障等信息。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制度的学习,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6年,彝良县住建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1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
在我局编制的《彝良县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中,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并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的下载。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诉的情况
县住建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6年县住建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住建部门又是一个热点、难点较多的部门,信息量大、繁、杂,需要投入大量人力才能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是兼职开展,无法做到专职专人,随着城乡建设信息公开工作量的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将面临较大压力。
(二)改进措施。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局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继续加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彝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16日
滇公网安备530628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