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香乡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乡严格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乡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有效推动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纵深发展,促进了奎香乡阳光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工作管理体制,在以往成立的由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严格要求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推进力度,统筹安排全乡政务公开工作。
(二)发挥信息公开平台渠道作用。积极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利用网站、彝良党建网便民服务大厅、广播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墙、宣传栏等载体的作用,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大力提升人民大众的知晓度。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公开范围界定制度程序有待完善;二是政策文件解读有待进一步探索;三是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不足。虽然指定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但人员变动过于频繁,工作交接中欠缺沟通,严重削弱了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稳定性,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延续性。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全面梳理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点是做好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征地拆迁补偿、财政资金使用和“三公”经费、环境保护、城建规划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满足群众的需要。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奎香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1日
滇公网安备530628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