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政办发〔2022〕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彝良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彝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彝良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彝良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概况
2021年全县纳入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379个,危及3187户17586人生命财产安全,威胁资产共计3.09亿余元。全县共发生灾险情11起,无人员伤亡,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灾害主要发生在角奎、龙海、洛泽河、荞山、柳溪、洛旺等乡镇(街道),由于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减轻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面临形势
全县辖区内2022年拟纳入群测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386个(2021年汛期增加7个),危及3302户17767人生命财产安全,威胁资产共计4.7亿余元。其中,按地灾类型划分:滑坡灾害点248个、崩塌灾害点108个、泥石流灾害点27个、地面塌陷灾害点3个;按险情等级划分:小型358个、中型24个、大型2个、特大型2个;按区域划分:洛泽河镇89个、角奎街道56个、钟鸣镇37个、荞山镇32个、洛旺乡29个、牛街镇24个、两河镇19个、柳溪乡18个、龙安镇17个、发界街道15个、龙街乡11个、龙海镇11个、海子镇10个、小草坝镇7个、奎香乡6个、树林乡5个。
结合近年来地质灾害防治情况进行分析,2022年彝良县地质灾害防灾形势依然严峻,防灾任务十分艰巨。一是地质灾害点多面广,且多数农村居民房前屋后存在高陡边坡,汛期受到地质灾害严重威胁,加之多数处于偏远山区,交通不便,防治工作难度大,防治工作经费紧张,给地质灾害防治监管、巡查、抢险带来重重困难。二是城镇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大,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密集,资产集中。三是由于受山高坡陡等特殊地形地貌的限制,特别是洛泽河镇、角奎街道的大部分村组最为突出。因此,大量的民房建设工程不得不穿越断裂带或者布置在滑坡、泥石流堆积区等地质环境恶劣的地区,新修房屋选址难度相当大。四是全球性气候变化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加深,极端气候事件频发,进一步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五是新时期对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六是城镇化快速推进及近年来宜昭高速、渝昆高铁等重点工程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进一步增大,诱发地质灾害因素更加复杂。在城镇化及宜昭高速、渝昆高铁等建设过程中,大量人为工程活动(爆破开挖、堆载、切坡、坡体渗灌等)也可能引发大量新的地质灾害。由于不合理的建设削坡导致自然斜坡稳定性差,抗滑力降低,极易引发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爆破作业的振动将使岩体发生变化,结构更加疏松,从而引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修建房屋和工程建设的加载作用使一些处于临界滑动状态的坡体下滑力增大,导致斜坡失稳下滑,引发滑坡灾害。
三、2022年地质灾害预测
根据昭通市气象局《2022年昭通市气候趋势预测》(第一期),预计2022年全市年平均气温大部正常,降水量正常。温度和降水两要素的匹配对农业生产较好,属温度条件较好、降水稍丰的气候年景。2022年1到3月阶段性低温天气明显;春季干旱较常年偏重;森林火险等级较常年偏高;全市雨季于5月下旬前后陆续开始,较常年相比正常至稍偏晚;主汛期降水偏多,需关注暴雨洪涝和山洪地质灾害;秋季局部区域可能出现一般性连阴雨天气。雨季结束期接近常年,10月上旬到中旬相继结束。
结合我县“9.07”地震后大量山体松动,地质环境脆弱,在地震、强降雨或持续降雨及大量易地扶贫搬迁、宜昭高速、渝昆高铁等重点工程施工影响下,极易诱发新的地质灾害等客观实际。预测2022年地质灾害高发期在5月至10月;灾害水平受降雨、地震、工程活动的影响,局部滑坡、崩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较2021年偏重;灾害高发区分布于角奎街道、洛泽河镇、荞山镇、钟鸣镇、龙海镇、柳溪乡、洛旺乡及公路、矿山、水库、河流、沟谷、水电站及断裂带周围。
四、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及重点防治点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
1.地质灾害高危险区(Ⅰ)。主要分布于洛泽河流域、发达河、白水江流域一带,行政上涵盖了角奎街道、发界街道、洛泽河镇、海子镇、牛街镇、柳溪乡、洛旺乡。区域人口密集,构造作用强烈,地质灾害发育,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少量中易发区,工程经济活动强烈,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大,因此危险性大。总面积593.25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21.19%,该区共划分为2个亚区。
(1)洛泽河、发达河流域亚区(Ⅰ—1)。主要分布于洛泽河、发达河流域一带,包括角奎街道、洛泽河镇、海子镇,该区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主要为筑路建房、公路建设等,该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发育较多的为滑坡和崩塌,由于区内有S301、S302及在建的宜昭和昭泸高速,且沿线分布着上述三个乡镇的集镇及大量聚居地,发生或潜在发生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较大,故划分为高危险区。主要威胁对象为沿线乡镇道路及大部分居民的安全。
(2)白水江流域亚区(Ⅰ—2)。主要分布于白水江流域及S301沿线地区,包括牛街镇、柳溪乡、洛旺乡居民聚居区,由于人口密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强烈,原始地形改变很大,区内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主要为筑路建房、公路等,主要威胁对象有牛街镇、柳溪乡、洛旺乡、S301公路及沿线大量聚居地的居民安全。区内地质灾害发育,人口及财产分布密集,地质灾害危险性大。
2.地质灾害中危险区(Ⅱ)。主要分布于县城—荞山—钟鸣—两河—龙海一线、洛泽河镇西南一线、格闹河—巴抓河上游—S302公路一线,区内人口密度中等,主要威胁S301公路、S302公路及分散农户和少量场镇,人类工程活动相对较少,属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和少量低易发区,地质灾害危害性中等,总面积1479.20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52.84%,该区共分3个亚区。
(1)小米溪河流域—荞山镇—钟鸣镇—龙海镇亚区(Ⅱ—1)。分布于荞山镇—龙安镇—钟鸣镇—小草坝镇—龙海镇区域。区内人口中等,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主要为筑路建房、公路建设,主要威胁对象包括钟鸣镇、龙安镇、龙海镇、荞山镇及县域公路沿线分散居民的安全。区内地质灾害中易发,滑坡密集较发育,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
(2)洛泽河镇西南亚区(Ⅱ—2)。分布于洛泽河镇西南区域。区内人口较少,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主要为筑路建房、农田开垦、乡村公路建设,主要威胁对象包括村委会及乡村公路沿线分散居民的安全。区内地质灾害中-低易发,滑坡、崩塌较发育,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
(3)角奎街道东南—格闹河流域—S302沿线亚区(Ⅱ—3)。分布于角奎街道东南—格闹河流域—S302沿线区域。区内人口中等,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主要为筑路建房、农田开垦、县域公路建设,主要威胁对象包括村委会及县域公路沿线分散居民的安全,区内地质灾害中易发,滑坡密集较发育,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
3.地质灾害低危险区(Ⅲ)。主要分布于高危险区与中危险区外围。区内主要特点是基本无人类生产生活动或龙街—奎香—树林一带缓坡平坝一带,总面积726.78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25.96%。该区共划分5个亚区。
(1)小草坝镇以北亚区(Ⅲ—1)。该区范围位于小草坝镇以北平缓区域,主要为森林草地,区内人口较少,人类工程活动不强烈,目前无地质灾害发育,因此为低危险区。
(2)洛旺乡东北亚区(Ⅲ—2)。该区范围位于彝良县东北角,包括柳溪乡北边及洛旺乡北部的部分区域,区内人口密度中等,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主要为修建房屋、村道建设等,区内滑坡、崩塌等发育较少,呈零星分散发育,规模较小,多为人工开挖引发局部滑塌。
(3)荞山镇东部亚区(Ⅲ—3)。该区范围位于荞山镇东部区域,包括荞山镇东部、龙海镇南部的部分区域,区内人口较稀疏,人类工程活动不强烈,主要为修建房屋、村道建设等,区内滑坡、崩塌呈零星分散发育,规模较小。
(4)奎香乡北部—树林乡北部亚区(Ⅲ—4)。该区范围包括奎香乡北部—树林乡北部区域,区内人口较稀疏,人类工程活动不强烈,主要为修建房屋、村道建设等,区内滑坡、崩塌呈零星分散发育,规模较小,多为人工开挖引发局部滑塌。
(5)龙街乡中东部—奎香乡南部—树林乡南部亚区(Ⅲ—5)。该区范围包括龙街乡中东部—奎香乡南部—树林乡南部区域,区内人口密度中等,人类工程活动不强烈,主要为修建房屋、村道建设等,区内滑坡、崩塌较少发育,呈零星分散发育,规模较小。
(二)重要防治点。根据四川地质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彝良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及地灾灾害巡排查情况,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和危害对象等级,将全县位于陡坡(崖)下、沟谷内、沟口边的城镇、学校、村庄、集市、厂矿、在建工程临时营地等人口集聚区以及交通干线、河流两岸等边坡、岸坡易失稳断道、堵河的地质灾害隐患点70个划为重点防治点。
1.重要防治隐患点(70个)。
(1)角奎街道(13个):发地组湾子头滑坡,龙井组滑坡,二级客运站背后滑坡,沟边组滑坡,烂田包滑坡,嘎拉组小老林崩塌,红岩崩塌,湾子组隧道口崩塌,峰岩组崩塌,河坝组崩塌,岩脚安置点崩塌,拱桥组龙井沟泥石流,堰沟组候家沟泥石流。
(2)洛泽河镇(13个):二坪子组滑坡,偏岩组滑坡,水营滑坡,干河组崩塌,岩脚组崩塌,刘坪组水泥厂1#崩塌,马鞍组陈家湾子崩塌,店子组、坪子组、中寨组簸箕寨崩塌,麻窝组崩塌,安家岩组白岩崩塌,安家岩组石笋崩塌,彝河街东北侧崩塌,街上组崩塌。
(3)龙街乡(2个):毛狗窝1号滑坡,毛狗窝2号滑坡。
(4)奎香乡(2个):冲子沟泥石流,箐沟泥石流。
(5)树林乡(1个):板厂滑坡。
(6)荞山镇(7个):街上组中心小学操场前滑坡,黄毛组崩塌,大塘组崩塌,咪咡村岩脚组崩塌,咪咡村则路组崩塌,咪咡村田坝组泥石流,咪咡组野姑沟泥石流。
(7)海子镇(2个):瓦房滑坡,栏杆滑坡。
(8)龙安镇(2个):土坝组姜家湾滑坡,河坝组泥石流。
(9)钟鸣镇(2个):鄢家寨组滑坡,龙塘组崩塌。
(10)两河镇(4个):坪子组滑坡,木香组滑坡,湾子组滑坡,二道岩组石咔咔滑坡。
(11)小草坝镇(1个):青山组滑坡。
(12)龙海镇(4个):元坡组丁家湾滑坡,丫口组原长岩小学后山崩塌,大湾组芭茅小学长湾子沟泥石流,下街组龙海中学后侧泥石流。
(13)牛街镇(5个):菜籽沟组滑坡,椒子园组崩塌,桃坪组崩塌,花园组崩塌,杨仕岩组崩塌。
(14)柳溪乡(5个):大片滑坡,火石组滑坡,庙坪组滑坡,滑石组滑坡,岩湾崩塌。
(15)洛旺乡(7个):大地组滑坡,坪头组滑坡,万年树组2#滑坡,麻园组大片片崩塌,花树组小河沟泥石流,风岩沟泥石流,树坪组玉阳沟泥石流。
由于全县“9.07”震后地质环境脆弱,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在狠抓重点防治区域及重要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同时必须将各自辖区或职责范围内已排查核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新增隐患点作为防治工作重点。
2.重点城镇。县城角奎街道和洛泽河镇、荞山镇、海子镇、牛街镇、洛旺乡为重点保护与防治的城镇。
3.重点流域。洛泽河流域和白水江流域为重点保护与防治的流域。
4.重点路段。省道S301龙潭—毛坪吴家桥段,省道S302毛坪吴家桥—龙街旧寨段,县道XC24县城—海湾段、七里沟段、长湾段,XC57县城—荞山段,以及内昆铁路南段为重点保护与防治路段。
5.重点景区、景点。海子坪省级自然保护区、小草坝省级风景名胜区为重点保护与防治的景区。
6.重点学校。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彝良县一中、二中、洛泽河镇发路村彝河小学、龙海镇大溪村巴茅小学、龙海镇中学、海子镇幼儿园、荞山镇中心小学作为重点保护与防治的对象。
7.存在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建设工程。
(1)公路建设工程。我县在建公路项目较多,公路建设具有建设场地长,挖、填频繁,高切坡及深挖高填的特点,且多数建设项目部分或全部位于我县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域内,特别是各乡镇、村组公路的建设,基本都未经过严格的设计及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程建设对地表的扰动将导致发生地质灾害隐患的可能性增大。
(2)矿山。矿产业是我县的支柱产业,近年来随着矿业开发活动的进一步加强,由矿业开发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也较为突出,矿山生产也伴随着地质灾害隐患出现,如小发路煤矿、许家院煤矿等矿区。
五、重点防范时段
根据彝良县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的特点,结合我县的降雨趋势,确定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5月10日—10月31日。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公益工作和公共事务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的抓好、抓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按照本方案相关要求,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乡镇(街道)及县直各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齐心协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切实履行彝良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组织、指导和监督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对地质灾害隐患开展排查、巡查和检查,组织、指导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进行培训,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
2.县发改局。负责落实本单位实施和管理项目的地质灾害排查、巡查,负责落实全县水电站、合法煤矿区域及周边地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人、监测人;督促落实建设单位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工作,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进行工程治理。负责救灾物资的储备及调配使用。
3.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落实本单位实施和管理项目的地质灾害排查、巡查,负责督促落实全县辖区非煤矿山及周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人、监测人,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进行工程治理。负责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灾民的紧急转移安置及临时生活救助,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4.县交运局。负责落实本单位实施和管理项目的地质灾害排查、巡查,负责督促落实全县辖区内在建及营运的铁路、省道、县道、乡道等公路及公路周边地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人、监测人,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进行工程治理。
5.县教体局。负责落实本单位实施和管理项目的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明确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区(舍)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负责督促落实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区(舍)及周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人、监测人,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进行工程治理。
6.县水务局。负责落实本单位实施和管理项目的地质灾害排查、巡查,负责督促落实全县辖区内各河道流域及周边、水库、坝塘、沟渠、水利工程及周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人、监测人,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进行工程治理。
7.县住建局。负责落实本单位实施和管理项目的地质灾害排查、巡查,负责督促落实县城规划区内各在建项目及周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人、监测人,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进行工程治理。
8.县工科局。负责落实本单位实施和管理项目的地质灾害排查、巡查,负责督促落实全县辖区加油站及周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人、监测人,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进行工程治理。
9.县文旅局。负责落实本单位实施和管理项目的地质灾害排查、巡查,负责督促落实全县旅游景区、文化馆(站)区内及及周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人、监测人,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进行工程治理。
10.县卫健局。负责落实本单位实施和管理项目的地质灾害排查、巡查,负责督促落实全县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医疗机构及周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人、监测人,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进行工程治理。
11.县气象局。负责落实本单位实施和管理项目的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分析、预报县域未来24小时降雨和天气状况及各雨量站的雨量动态,根据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警预报分别在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和手机等系统,共同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将气象预测预报及预警资料及时通报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及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
12.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本单位实施和管理项目的地质灾害排查、巡查,负责督促落实工业园区内各矿山企业、重要建设项目区域及周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人、监测人,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进行工程治理。
13.县直其他单位、驻彝单位。负责组织对各自单位工程建设、单位驻地和经营场所及周边地质灾害的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和处置。
(二)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彝良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彝政发〔2013〕18号)规定的各自职能职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及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四级地质灾害的监管、监测、预防责任人,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汛前与公布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签订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书,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内受威胁的单位和农户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及《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公布群测群防责任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同时要建立群众参与机制,以村(社区)、组为单元,组织群众参与防灾,充分发挥受威胁群众在基层防灾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发生灾险情,及时上报和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进一步建立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三)编制年度方案,完善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地质灾害“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原则,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编制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一步完善各乡镇(街道、单位)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单点应急预案,落实好预警预报方式、撤离路线、避险地点以及灾民求助等措施。建立预案演练机制,汛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农户或单位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5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务必将本乡镇(街道)、本单位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单点应急预案,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情况,群测群防网络、汛期值班人员名单、各灾害点“两卡一表”和汛前排查报告等书面上报县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电话及传真5120938,邮箱ylgtjdzhj@163.com或电子政务平台)。
(四)加强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和复查。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根据各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职能职责,在4月30日前对各自辖区内及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和巡查,8月20日前汛中开展巡回检查和11月10日前汛后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复查。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巡查检查复查、汛期24小时值班、灾(险)情速报制度。要按照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落实责任区域、责任人员、巡查工作内容、巡查报告要求等;汛期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确保通讯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一旦发生灾害、险情,必须按照报送时限要求上报县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及时报送汛前、汛中和汛后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复查工作总结。
(五)严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规范工程活动。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任何部门不得批准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可行性报告。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对拒不执行配套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要立即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六)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地质灾害一旦发生或接到地质灾害灾险情报告后,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应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视灾险情危险程度决定是否启动乡镇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如灾险情严重的,应及时将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范围内的单位和群众转移至安全地带,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县人民政府就灾情及时研究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如果启动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和灾害发生地所在乡镇(街道)要按预案分工要求,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七)广泛宣传,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汛前组织各自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的农户就如何防灾、避灾等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进行培训,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区域公布地质灾害单点应急预案、群测群防人员信息等,同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应急演练方案,组织受威胁的单位或群众进行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治灾、减灾意识,尽最大可能防止、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八)严肃纪律,确保实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建立健全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实行乡镇、部门“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对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彝良县2022年地质灾害隐患及群测群防情况登记表
附件:彝良县2022年地质灾害隐患及群测群防情况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