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县花生地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洛泽河大道建设房屋实物调查
通 告
(第3号)
为加快洛泽河大道建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洛泽河大道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拟征收房屋的实物调查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房屋调查范围
北起现大河桥东桥头,自北向南沿洛泽河东岸经复烤厂职工宿舍、人寿保险公司职工宿舍、国土小区大门前、变电站、复烤厂厂区一线(详见《洛泽河大道平面图》)。
二、房屋调查期限
自2011年11月22日至2011年12月7日止。
三、房屋产权登记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在房屋调查范围内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于2011年11月21日至25日携带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及证明房地产权属的相关文件资料到彝良县花生地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角奎镇东正街人民巷郭内堂房屋9楼)进行权属登记。
联系人:李永禄,电话:13578007841;
裴 嵩,电话:15125357796。
四、相关要求
1.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产权登记后,根据实物调查工作组的时间安排到实地进行房地产测绘丈量,请各单位和个人务必配合做好实物调查工作。
2.超过规定时间未进行房地产权属登记和超过房屋调查期限未与指挥部联系的,实物调查工作组将以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提供的权属证明确定权利人、房屋及其构筑物的建筑面积等内容;如未在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进行登记的,指挥部视其为无主房屋,并按《条例》规定的无主房屋进行处理。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彝良县洛泽河大道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物调查方案》
彝良县洛泽河大道建设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实物调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洛泽河大道开发建设工作,决定对该规划区内拟被征收房屋进行实物调查登记,为拟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提供合法、科学、合理的详实可靠依据,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物调查登记范围
彝良县洛泽河大道建设所涉及的国有土地上需征收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二、实物调查登记方法
1.实物调查工具:主要有红外线测距仪、钢卷尺、皮尺及登记绘制所需的表册、计算器、碳素笔等。
2.实物调查人员:由房屋征收部门派出工作组深入每户进行实地调查、丈量、登记、计算、绘制,并由房屋所有权人与调查人员双方签字付印认可。
三、实物调查登记的内容
1.家庭人口等基本情况:包括房屋所有权人户籍人口、实际居住人口情况,家庭成员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职业情况,以及房屋的使用状况、工商、税务登记情况。
2.宗地权属情况:拟被征收房屋土地性质、区位、用途、宗地四至界线、面积及批准土地使用权方式等情况。
3.房屋情况:拟被征收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结构类型等内容。
4.装饰装修情况:拟被征收房屋室内外门窗、地板、墙面、固定设施等各种装饰装修情况及使用年限等。
5.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情况:包括拟被征收房屋的院坝、堡坎、围墙、水池以及各种家用水、电、宽带、电视户头等情况。
6.房屋分户实地勘验示意图及计算过程。
四、房屋建筑面积测量计算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986-2000《房产测量规范》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进行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五、土地、房屋用途分类
(一)土地用途分类
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其中:建设用地分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商业和住宅用地。
(二)房屋用途分类:
房屋用途分为:居住用途的房屋、工业用途的房屋、商业用途的房屋、综合用途的房屋、行政办公用途的房屋。
六、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调查
1.附属楼梯,以平方米计算;
2.屋面不可移动的水池(箱),以立方计算;
3.花台(池),以米计算;
4.檐坎,以立方计算;
5.钢筋混凝土盖板,以平方米计算;
6.吊脚楼钢筋混凝土柱,以立方计算;
7.保坎、挡墙、河堤,以立方计算;
8.圈舍,以平方米计算;
9.防盗网,以平方米计算;
10.室外混泥土、石板、三合土院坝,以平方米计算。
七、紧临幸福路(原烟复路、南郊路)房屋区位调查登记
1.紧临幸福路的房屋与幸福路距离;
2.紧临幸福路房屋的宽度、进深;
3.高差:低于幸福路路面距离;
4.从老大桥至复烤厂依次编号(以幢为单位);
5.房屋现在实际用途。
八、在实物调查过程中,对房屋用途、结构认定有异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研究认定。
九、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调查结果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的,以房屋征收部门工作人员调查结果为补偿依据。
十、房屋征收部门工作人员在实物调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调查登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实物调查参照本方案执行。